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
 

入会须知

根据《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章程》规定,现将加入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:

入会条件和范围:
条件: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,自愿加入协会、遵守协会章程,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,按期缴纳会费,有良好经营业绩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参加协会活动。
范围:凡在河北省注册、经营、生产的企业的董事长、厂长及企业中的女性领导。

入会手续:
1. 经有关单位、部门、社会团体、老会员推荐或本人自荐,由本人向协会提出申请。
2. 填写《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会员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加盖本企业公章,附本人二寸近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。
3.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审批程序:
1. 新入会人员需经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审核通过。
2. 由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发入会通知书(微信或短信),新成员须缴纳当年会费。
3. 协会收到会费后,将及时向会员寄发协会有关资料,同时返寄协会盖章后的《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会员登记表》一份,供企业存档。

上述各项如有疑问,请与河北省女企协秘书处联系。
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文路2号凤凰城紫薇苑28号C办公楼704-709室

户名: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
联系电话:0311-66567568
邮箱:hbnqx888@163.com
邮政编码:050000


文章分类: 公示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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